




各會員:
近期有市場會員反映生絲交收后存在部分貨證不符的問題:實際回潮率和商檢證書標注的回潮率存在較大差異或質量等級存在較大偏差。雖然相關會員通過與對方協(xié)商作出了賠償,但上述質量問題已嚴重影響本市場的聲譽。
鑒此,為確保生絲交收品質的客觀、公正,市場將采取以下措施:
1、對近期交收生絲存在部分貨證不符的問題及時向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承檢機構、相關銷售者、生產者反映。
2、今后市場如發(fā)現交收中有以次充好等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行為,或接到會員類似問題的舉報或投訴,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guī)定,向有關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甚至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舉報,要求予以查處。
3、市場將適時依據《生絲交易、交收、結算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質量檢驗機構對交收生絲質量抽查檢驗,必要時市場請有關公證機構對生絲質量抽查檢驗進行公證。
4、在抽檢過程中,如發(fā)現明顯超過檢測偏差范圍,確實存在貨證不符的,市場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市場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⑴、市場協(xié)助買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等規(guī)定,通過法律途徑向賣方追索經濟損失。
⑵、對貨證不符、以次充好等嚴重影響市場聲譽的行為,市場將根據《現貨電子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對相關會員采取相應措施。
⑶、市場有權視情況取消相關報檢單位在市場的交收資格,對存在責任的商檢機構出具的證書市場將不予認可。
⑷、對抽檢結果通過“金蠶網”通報。
特此通知!
中國繭絲綢交易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