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棉花進口關稅配額數量、申請條件和分配原則出臺
來源:admin
作者:admin
時間:2002-02-21 09:19:00
2月7日,國家計委發(fā)布2002年第1號公告,公布《2002年重點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數量、申請條件和分配原則》(以下簡稱《原則》)。其中明確了棉花的進口配額和一般貿易申領條件。
根據規(guī)定,2002年棉花進口配額總量為81.85萬噸,包括一般貿易(包括除加工貿易以外的各種貿易方式進口)和加工貿易,其中國營貿易占33%。加工貿易進口列入關稅配額管理的商品,免予申領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
《原則》明確規(guī)定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者的基本條件為:2002年1月1日前在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需提供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納稅紀錄(需提供2001年有關數據);1999至2001年無海關、工商、稅務、檢驗檢疫方面的違規(guī)紀錄;企業(yè)2001年進行的年度檢驗合格。
此外,對申領棉花進口配額的企業(yè)還要求具備以下其中一個條件:即1、國營貿易企業(yè);2、具有國家儲備職能的中央企業(yè);3、2001年有一般貿易進口實績的企業(yè);4、紡紗設備5萬錠以上的棉紡企業(yè)。
針對非國營貿易,《原則》規(guī)定:在非國營貿易A類進口關稅配額量能夠滿足符合條件申請者的申請進口總量的情況下,則按申請者申請數量分配關稅配額量;不能滿足申請者的申請進口總量的情況下,按比例分配進口關稅配額量。按比例計算的應分配數量過少的,不予分配配額。《原則》沒有明確非國營貿易中一般貿易的比例。
公告發(fā)布后,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授權機構(即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即開始受理企業(yè)的申請。申請日期截止2月21日。3月5日,國家計委將《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安排通知書》發(fā)送最終用戶。
根據規(guī)定,2002年棉花進口配額總量為81.85萬噸,包括一般貿易(包括除加工貿易以外的各種貿易方式進口)和加工貿易,其中國營貿易占33%。加工貿易進口列入關稅配額管理的商品,免予申領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
《原則》明確規(guī)定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者的基本條件為:2002年1月1日前在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需提供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納稅紀錄(需提供2001年有關數據);1999至2001年無海關、工商、稅務、檢驗檢疫方面的違規(guī)紀錄;企業(yè)2001年進行的年度檢驗合格。
此外,對申領棉花進口配額的企業(yè)還要求具備以下其中一個條件:即1、國營貿易企業(yè);2、具有國家儲備職能的中央企業(yè);3、2001年有一般貿易進口實績的企業(yè);4、紡紗設備5萬錠以上的棉紡企業(yè)。
針對非國營貿易,《原則》規(guī)定:在非國營貿易A類進口關稅配額量能夠滿足符合條件申請者的申請進口總量的情況下,則按申請者申請數量分配關稅配額量;不能滿足申請者的申請進口總量的情況下,按比例分配進口關稅配額量。按比例計算的應分配數量過少的,不予分配配額。《原則》沒有明確非國營貿易中一般貿易的比例。
公告發(fā)布后,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授權機構(即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即開始受理企業(yè)的申請。申請日期截止2月21日。3月5日,國家計委將《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安排通知書》發(fā)送最終用戶。
